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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太平镇高营饶老屋早在1997年时规划新农村建设,把现在的02号和03号之间的一块大约80平方米的空地留为消防通道,村里也在村里另外一个地方为消防通道的这块宅基地的主人批了120平米的宅基地。至2009年为止,这块地作为消防通道一直都闲置的。直到2010年某天,有人在这块闲置地上突然说要建房子,而且城效居委会(饶老屋所在居委会)说它办理了合法的手续。批这块闲置地的人在村里已有一处宅基地,现在的问题是:村民们对于这块地的审批情况一无所知,村民会议也没有开,只是村小组长签名,送上去后就一路绿灯。请问,在这块宅基地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拥有了合法的建房手续,这合法算合法吗?就像一层大厦,基础都出问题了,大厦还能住人吗?我想这块宅基地应该不合法,对吧?谢谢指教!

其他 2010-05-26 16: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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