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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某建设公司,建设公司又将工程以内部承包的名义转包给二个人承包。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不肯在竣工验收单上签字,但已实际使用此工程。结算时,建设单位与建设公司达成协议:扣除30多万赔偿金,双方盖章,之后余款建设单位已与建设公司结清。但实际施工的两个承包人未签字认可。 请问:1、其中的一个承包人可以单独起诉,要求建设单位、建设公司连带支付工程款吗?2、建设单位能否以已与建设公司签订结算协议,余款已结清对抗实际施工人(二个承包人)

其他 2010-05-29 11: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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