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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南宁买一套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标准内空高度为2.95米,实际上现在去看才有2.85米高,这属于允许互差范围吗?

其他 2019-01-03 22: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这不属于允许互差范围,是违约行为
  •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出卖人:买受人:根据出卖人、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 )(以下简称合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就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达成以下补充约定以资共同信守:第一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买受人应在办理该商品房交付手续时与出卖人签订面积及房款差异结算协议,并结清相关房款,否则出卖人有权不予交房、不予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不视为出卖人逾期交房或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由此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 要看你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约定的误差范围是多大以及是否超出了这个约定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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