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下雨天的晚上,开车撞人了,当时看不,不确定是撞了!把车当时感觉车动了,当时开车从东往西走车的右保险杠撞的,当时我往左打了方向,我是女人当时路黑没下车,走着走着感觉不对就下车看看车一看车保险杠伤了,就回返一看是人,就播打了110,这算是逃逸吗?

其他 2020-02-27 01:3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属于。
  • 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1)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2)主观上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逃避法律的追究。 (3)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
  •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肇事逃逸的前提是要有交通肇事的行为存在,且行为人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没有这个前提是不会涉及到肇事逃逸的。具体到您的问题,如果真像您所介绍的那样,电动车是自己倒地造成死亡的,与驾驶人的行为没有任何关系的话,那么律师认为驾驶人在该起事故中是没有责任的,自然就谈不上逃逸了。
  •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构成该情节加重犯,首先要求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否则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只能作为定罪情节在确定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时加以考虑;
    其次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已经发生交通肇事行为,如果对肇事不具有明知的,自然也不可能产生逃避法律追究的动机,也就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再次,对于虽然履行了对被害人的抢救义务,但是逃避责任查清认定的行为,仍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最后,所谓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现场逃离,但也可以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甚至在现场躲藏的情形。
  • 应该不算逃逸应该不算逃逸
  • 不是故意,并且在发现后拨打报警电话,一般不算逃逸。
  • 不算。。。。
  • 应该不算逃逸。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青岛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8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