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们是1987年结的婚,婚后一直和老人住在一起至今,于2003年搬到私产房一个偏单至今,我婆婆于1995年去世(脑栓塞),公公于今年正月十三去世(喉癌),留有一个私产房偏单70平米。 二哥于2003年离婚后也一直住在这个偏单里至今(有一25岁的未婚女孩已判给其母)。 大哥在2003年住的公公的房子,因为拆迁得到一部分钱,如今对现在的偏单房没有争议。 大姐得到老人留下的金货,对这套偏单房也没有争议。 我爱人是残疾人四级(视网膜脱落)没有公积金,我是南开托管中心的40•50人员,没有固定收入,有一个女儿现就读财大大三,我爱人申请了现价房,但是没有能力去买,我们也没有多少存款。 现在二哥申请了现价房,由于他个人年收入超过4.5万,审批也不合格。 老人临终没有写遗嘱(和大姐说:房子给我们,多给二哥钱让他买房) 我想咨询律师:1、如果按家里兄妹四人的情况应该怎么分遗产。 2、如果按家里兄弟三人的情况应该怎么分遗产。 3、如果按两个人(二哥和我爱人)的情况应该怎么分遗产。

其他 2010-06-01 21: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