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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部前段时间租一汽车在工地倒运材料,前几天该汽车在工地卸完材料后,其司机(也是汽车的车主)下车查看车况时,被自己的车因没有刹车溜回来压断双腿,现当事人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工伤,劳动部门也受理了,请问这算得上工伤吗?(有机械租赁协议,协议约定发生交通事故时由出租方承担责任)

诉讼 2008-10-16 22: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是工伤
  • 在项目部与车主之间是加工承揽关系,对项目部而言车主受伤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对车主本人,自己承担治疗费用,不存在工伤待遇问题;如果有意外伤害保险(商业保险),则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付;如果办理了工伤保险,享受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机构在工伤保险的范围内承担保险责任。
  • 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复杂的,主要看公司除了租赁车子外和司机本人之间是什么关系,是否具有劳动关系,如果有,那么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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