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北京市购房合同中,关于一方需要解除合同的,违约金如何规定?

其他 2014-10-21 21:10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追问】是这样:我购买的写字楼首付已交,但因各种原因,交不上尾款想与对方解除合同,可当时合同书上约定:一方退房(解除合同)需给另一方的违约金为总房款的20%,请问这样约定合理吗?其他房地产退房违约金是怎么规定的?我该怎么办?
  • 参考如下 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追问】是这样:我的写字楼首付已交,但因各种原因,交不上尾款想与对方解除合同,可当时合同书上约定:退房(解除合同)违约金为总房款的20%,请问这样约定合理吗?其他房地产退房违约金是怎么规定的?我该怎么办?
  • 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 按照约定执行没有错。但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可以申请法院予以适当减少。
  • 要看你们的合同才能判断,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
  • 需要根据您合同的具体约定来判断。
  • 就违约条款,双方可以协商,只要协商一致都同意,就是可以的。
  • 你好,协商解决。
  •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9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