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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菜场租的房子,已经两年了,四月份的时候合同到期,我去续租,他先说涨房租,我没同意,大概过了一个礼拜我去交他所要的房价,他说等等,退后两天,就这样的形式,说了好几次都是这样,时间拖了一个月半他说不给签了,说是给超市做大门口,他这样的拖延时间是不是误导我,而是一个幌子,让我没有任何的补偿,店面我是做了装修的,我是第一个租这间店面的,请问我该怎么办?有补偿吗?还有他是有权利不租给我,那他是不是应该在合同未满之前提前跟我说不租给我,而不是我去续租的时候一而再的拖延时间,而且也没有说不租给我,而是让我等等,他这样的做法对吗?今天他说让我搬出去,没有任何的补偿,请问我该怎么办?该做些什么?

其他 2010-06-05 15: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协商,若存在违约应承担赔偿责任的 有需要的话建议带材料面谈或者电联 那样分析的清楚
  • 你好。合同到期后没有签订续租协议,而实际上还是承租关系的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出租人可以通知承租人即你在合同期限内搬走 而无需给付额外补偿。你的装修添置物的处置双方可以约定,或由对方给你作价。 他有权收回房屋不租给你。 你要主动同他商量租房的事,或者另找其他店里,提出终止合同。
  • 合同到期后你要续租的要求是一种要约行为,对方未承诺,你的要约行为对方不受约束。 对方有权决定将租房租给谁。 合同到期后让你腾退房屋=是对方的权利,无需给予你补偿。 至于租房装饰物品按合同约定,无约定的,你有权拆回。
  • 具体协商,若出租人构成违约应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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