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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公安局有关户口政策具体实施办法》规定:4、1998年1月1日以后,外地无公职人员凡在哈购买15万元人民币以上商品住宅;购买2处商品住宅,累计金额达20万元以上;购买15万元以上二手住房;贷款购住宅房一次性交齐15万元以上;购买商品门市房30万元以上;抵债、法院判决,经房地部门评估达15万元以上的....请问,一、无公职是什么意思,国企算公职吗?二、无公职只是第一种条件的要求吗?还是后面几个条件都要求无公职?

其他 2014-10-25 18: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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