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农村户口,老公是城市户口,我们原来生育一个女儿,请问还可以生二胎

其他 2010-06-08 19:2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问计划生育部门
  • 一般情况下不行。
  • 不能。
  • 应该不能
  • 生育二胎规定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十一)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自己对照一下吧! 〓〓〓〓〓〓〓〓〓〓〓〓〓〓〓〓〓〓〓〓〓 供参考。如对解决你的问题有帮助请采纳为答案。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宁波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