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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外爷是厂里的老工人,有购买福利房的权利,但无钱购买,他的所有子女也无钱购买。我和他们商议,准备出钱为他买房,买了后两位老人可以一直居住直到去世后,房屋归我所有。但现在老人又不愿意直接将房产以遗嘱方式转给我,而是要转给他儿子。他儿子同意和我之间建立协议,说明房屋在老人去世后归我处置,产权归我。请问,这样的情况下,要怎样办理公证在明确这之间的法律关系?谢谢! 另外,由于我已经购买了两套房,现在不能再办理贷款。准备以父母的名字购房,他们也愿意帮忙,请问这种情况下,如何进行公证或以何种方式保护我的产权权利呢? 多谢!

其他 2010-06-08 15: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做个财产协议,约定财产将来如何归属,意思要表达清楚,不要产生歧义.
  • 1. 老人不愿意,就有风险;儿子不是房屋产权人,无权处置,不过你的确想买房的话,可以考虑定个预约合同,约定好违约责任。 2、与你父母协商,并做好公证。 3、具体内容可以咨询本律师。
  • 房屋的所有权以产权登记为依据,对你的权益有一定的风险。
  • 不能,老人去世后,涉及房子的遗产,需要继承人将房子过户到自己的名下,才可以处分。你现在所谓的要给房子,做公证是无效的,因为,儿子不是产权人,不能处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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