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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开了个制衣厂,因经济不景,法律意识不够,开了一张30万的空头支票给客户,现在给客户告了,给派出所抓了.请问他会被判刑吗?如果要判刑的话,判多少年?

其他 2010-06-09 22: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根据《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签发空头支票或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钱财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2、如果你哥具有骗取钱财的目的,则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二百条的规定,该行为构成金融票据诈骗罪,该罪是单位犯罪,依法应对你哥的厂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金,并对直接管理人员或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3、建议你委托专业律师提供辩护,争取从轻处罚。
  • 要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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