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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两个人结婚不常时间,女方发现男方有性障碍,女方提出要离婚,但女方不愿支付男方送的彩礼钱,请问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争议解决 2010-06-13 13: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彩礼钱法律有明确规定,对共同生活时间不常的,需要因给付彩礼钱使自己生活达到一定困难程度,并且是酌情返还。
  •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解释二第十条对于夫妻之间关于彩礼的问题有明确的规定,该条内容为: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除以上三种情况外,其余情况原则上不应予以返还的。不知道你们之间是否存在以上情形之一,另外,夫妻性生活是夫妻之间权利义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男方婚前隐瞒了他有性障碍的事实,主观上也是有一定过错的。
  • 如果离婚,彩礼可以不退,因为已经结婚。 北京吴晓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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