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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由于某种原因资金短缺向别人借了5000元,当时他要求每月10%的利息,我同意后并写了欠条,现在我有钱和利息一并还给他,他就是不要这个钱?并还要动手打我。我该怎么办?

诉讼 2010-06-13 00:3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属于高利贷
  • 直接打入他的帐户或提存;
  • 可公证提存,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为宜.
  • 属于高利贷了。
  • 属于高利贷。可以向有关机关申请提存。 提存是指: 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给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合同标的物交付提存机关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法律制度。   交付合同标的物的债务人为提存人;债权人为提存领受人;交付的标的物为提存物;由国家设立并保管提存物的机关为提存机关。   提存制度的建立,使债务人及时了结债务关系,避免产生延迟履行的新债务,有利于保护债务人的利益。 可以向当地法院咨询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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