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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只是口头协议将一商铺以7000元的价格转让,我已经支付了4000元的转让费,写给对方一张3000元的欠条,并未与他签订转让合同,我有何损失? 我还可以挽回吗?该怎样挽回?

其他 2014-07-01 00:4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如欠条有写明因转让商铺欠款,可以用欠条主张转让商铺,否则,你可能白白亏了7000元。
  • 你的做法和不规范,不发生纠纷则罢,一旦发生纠纷对你很不利。一,你付款没有要求对方出具收据等收款凭证;二、你没有约定总转让价款;二,你向他人出具欠条不正确,应该写明是什么原因发生的这个数额
  • 你说的不是很清楚,最好当面咨询律师,或者电话咨询。
  • 1、你是否对方写的转让费收条; 2、你是否已经实际上已经在使用该店铺了; 3、如果你上两项都是的话,一般不会存在什么损失,但是由于没有书面的合同,你的合法权益依然处在不确定的状态; 4、如果该商铺的所有者允许转让的话你可以转让; 5、建议你补签一份合同,或者采取录音的方式或者其他方式固定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 这位朋友你好!你叙述的问题不太很清楚,所以上述律师都没有给你完整的回答.请你按照我的意见从新补充问题如何? 1谁的店铺? 2你和谁达成的口头转让合同? 3是别人转让给你的,还是你转让给别人啊?
  • 你有何损失需要你自己确定。
  • 欠条上应有相关描述,可据此要求对方履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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