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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舅妈的爸爸是五保户,但是一直住在我舅舅家里,后事也是我舅办的,请问我舅和舅妈有没有权力继承他爸爸遗产。包括土地的继承。

其他 2017-07-18 05: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当然可以。
  •   一、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四)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五)继承记名财产的,应当提交财产权属(权利)凭证原件;  (六)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  (七)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八)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应当提交其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声明书;  (九)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十)监护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监护资格证明。 
  •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可见,继承人伪造遗嘱且情节严重的,才丧失继承权。何谓“情节严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情节严重。”  我国《继承法》规定,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若干意见》虽规定人民法院对故意隐匿、侵吞或争抢遗产的继承人可以酌情减少其应继承的遗产。但此处的“酌情减少”属法院自由裁量的范围。
  •   遗赠扶养协议的遗产分配原则:  (一)受扶养人的权利和义务  受扶养人享有依协议请求扶养人扶养和接受扶养人扶养的权利;承担在世时妥善管理遗赠财产、不处分遗赠财产并将其转移给扶养人的义务。  (二)扶养人的权利义务  扶养人享有在遗赠人死后取得遗赠财产的权利;承担扶养照顾遗赠人,并在遗赠人死亡后将其安葬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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