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r\n\r\n2011年10月30号至2012年受刑事处罚实行一年。期满后,其单位主管局研究决定留用察看一年行政处罚。2013年11月期满局党政联席专题会议纪要作出同意回原单位规划设计院专技岗位工作。并报同级人事局核准工资等方面的程序。可人事局一直压制到现在沒有办理。其理由是判实刑不能办理。!怕怕承担责任。请问这种状况当事该么办呢?国家和各省市关于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其他 2014-11-12 14:4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