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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工伤鉴定结果11月24日拿到,我想问下,我什么时候可以拿到赔偿,还有我是不是辞职后才能拿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那我现在可不可以辞职?还是等医疗费用报销完,再辞职?

其他 2019-11-02 23:0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说的对,只有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才能主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建议委托律师帮助。
  • 应通过提起劳动仲裁主张各项赔偿。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 这需要申请劳动仲裁
  •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视同工伤的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工伤鉴定程序: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 如果单位给你买了工伤保险的话,你可以去社保局去申报工伤赔偿,若没买,则需要与单位协商支付时间,或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只有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才能主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建议委托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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