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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2013年8月24日通过单位团购,交了30%的首付131374元,购买一套**三期住宅楼(双鸭山**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当时只签订了“预订协议书”,约定竣工时间2014年12月30日,至今尚未签订《商品买卖合同》。2014年7月我因工作需要被调到哈尔滨工作,通知单位购房办要求退房,单位答复:等调令来了,拿调令可以退。2014年11月15日我调令到双鸭山,现在想解除预订,双鸭山**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答复:等一等再说。我想咨询一下,我可以无条件要求退房吗?

其他 2014-11-19 14: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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