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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意外车祸死亡,妻子受伤还有个年幼的孩子,丈夫生前单位的房改房(此房是在结婚前房改的,产权名字是丈夫的,婚后一直居住)事发后婆婆与公公就收回房产证(他们自己有房子,还有其他子女都有工作),并把房屋换了门居住近两年多,现已出租给别人(我与孩子在外租房住)与他们协商解决,无法商量,认为房子是在我们结婚前他家买的,我没有居住权。请问此房改房我和孩子要怎么解决?如果提起诉颂(事发到现在近5年),该如何解决?况且公婆家比较赖,一提起房子就经常尾着我闹,如果打官事不管什么样的结果,公婆都会赖在房子里,很无奈。(母女俩生活一直很艰辛,一直处于弱势群体,实在想不出什么解决的办法,咨询当地律师和法院一些知情人也相当为难)

其他 2010-06-21 12:3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对你的处境很同情。如果说单位、基层相关组织等均无法调解的话,则只有诉讼一个途径。1、如果房屋的产权证名字现未变更的话,虽经五年,但未超过二十年,说明各方当事人并未就争议的房产进行个处置,故现还可诉讼。2、妻子及两个孩子均属死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被继承人(死者)的遗产(房子),3、诉讼解决的是房屋的产权分割,至于居住权是另一回事,是解决了遗产分割后的问题。
  • 你好。看样子你与你孩子的权益只能通过诉讼来进行解决了,此房改房应为你丈夫婚前个人财产。现在你作为妻子与两个孩子均属死者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被继承人(死者)的遗产(房子),而且你现在无房居住,你可诉讼争取该房的所有权,但需给你公公婆婆适当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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