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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1999年9月22日签订了《土地租用协议书》,租用期限自2000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0日止。此块用地是一个岛屿,农民耕种极不方便,本人克服了种种困难,用于种植了各种树木。现桃树已经开始结果,白杨树,香橼树,香樟树也日渐长大。村民眼红了,三番五次上岛闹事(砸房屋)2010年1月15日,再次前来闹事,砸房屋,砍伐树木,本人在阻止的过程中居然被村民活生生的捆绑在了树上,之后去村委,居然逼着签下《解除土地租用协议书》,村委和村民连成一气,扬言“不签字,就不停止砍伐”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签字了。请问这样的解除合同有效么,如果启动法律程序,我们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村民的捆绑已经触犯了法律,怎样追究责任。

诉讼 2010-06-18 07: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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