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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有家庭成员6人,父母/哥/姐/本人/弟,父亲与兄长在八十年代就不在了,后来了个继父。前几年母亲也不在了。父母两人共同抚养。母亲在生前分好两兄弟每人一半的土地。我于95年户口来到县城,请问我户口不在还能与弟弟,每人一半吗?弟弟认为只能分给我自己的那一份合理吗。

离婚 2010-06-19 20:0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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