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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如果是商标局的工作人员的疏忽,我申请的商标应该已经通过商标局一个月的形式审查以及接下去三个月的异议期。如果有人本来想在异议期提出异议,但是因为没有在“商标综合查询”里通过“商标名称”查询到而没有提出异议,我要不要承担责任? 我申请的商标已经有“注册号/申请号”,是不是说明商标局已经受理了我申请的商标?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他 2010-06-22 19: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商标局受理你的申请后,会发受理通知书给你,然后经过商标局审查员的审查,认为可以准予初审公告的,予以初审公告,公告期3个月,3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则你的商标即获准注册,商标局会发商标注册证给你。别人因为何种原因没有提出异议,你都不需要承担责任,别人提出异议了,你会收到答辩通知书,你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做出答辩。
  • 1、你现在仅仅是申请得到受理,2、异议的事情你不用承担责任
  • 你的商标申请知识得到受理,要授权公告最少得等1年半以后。商标网的查询是不精确的,只是参考而已。
  •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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