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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你好:我做法医鉴定2010年6月4日上午从派出所拿了法医鉴定介绍信去医院做法医鉴定,到了以后法医给我的外伤用相机照了相,交了240元鉴定费。7日把脚骨折的片子给法医了。到了今天2010年6月21日法医告诉我相机里的照片全没有了,要我重新照相,身上的多处外伤经过20多天的修养基本已经不明显了。还要让我骨折的脚从新拍片。我该怎么办?

行政诉讼 2010-06-21 23: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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