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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公司上班,进来说好工资3000,实发说好是2700的,另300作为过年年终奖发。2700里面也没具体包含哪些考核,一个月说好有两天休的,也没具体说休息扣不扣钱的。但是我10月份的工资只发了2600元,说我休息了两天扣100元,找出纳说公司就这样,休了两天就要扣钱,进来没说过的啊。14-8-23进公司到14-12-4号三个月多了,进公司到现在也没有签定劳动合同。1,我能拿回第二个月休息扣掉的100元钱吗?2,那300元钱假如我现在辞职了能拿到吗?3,未签定劳动合同我能得到什么补尝??。。现在我该怎么做?

其他 2014-12-04 16: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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