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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想把房产留给孩子,对方非要在房本上加上他的明名字,不加就不离,现在房本写的我的名。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4-12-08 14:10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情况您可以协议或者诉讼离婚~ 1,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均分,有过错一方不分或者少分。 2,子女抚养权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 3,不抚养一方支付抚养费,为收入30%左右。 4,其他详细情况建议致电详询 5,欢迎访问我的个人网站学习更多的法律常识 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4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第32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共同债权债务分担的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离婚,主张分割房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 协商不成,诉讼处理....
  • 一般婚后取得的是共同财产,离婚可以均分。协商不成,诉讼处理 .
  • 你好!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房子如果是你个人财产,你有权自由处分,离婚不予分割。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均分。
  • 您好,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如房产是婚后共同财产,可主张均分。
  • 建议协商解决,如婚后取得的房产不加对方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婚后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
  • 协商不成,诉讼处理
  • 你好,协商不成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了,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 房本加对方的名字,房产就有对方的份额了。你们可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离婚
  • 你好,一般婚后取得的是共同财产,离婚可以均分。协商不成,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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