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从1993年9月到一个企业学校打工到2010年4月。(16年8个月)现在我要求学校给我补交养老。学校说:咱们学校在2004年1月1日由企业学校转为地方教育局管理,现在学校是事业单位,要交养老必须到事业单位社保去补交。教育局财政只会给你补交2004年后的养老。2004年前的不管。难道学校由企业学校转为事业单位学校,我在企业时工作的10年就没办法交养老了?我觉得这种说法肯定不对,但又找不出法律依据来反驳。请各位律师告诉我:用什么法的哪项条款去反驳?

其他 2010-06-29 22:3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大同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