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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们和法律专家帮我解答:夫妻离异前丈夫把房产和存款给了女方,两人生育的女儿由男方扶养。不久女方再婚,做了婚前财产登记,女方还立了遗嘱把所有的个人财产给自己女儿继承,(女方除了女儿没有父母、兄弟姐妹及其它亲人)。不料再婚登记不到一个月,女方和女儿出了车祸,女儿当场死亡,女方于女儿之后死亡,死亡前一直处于昏迷状态,不再立遗嘱。请问:女方死后的财产由谁继承?其第一任第二任丈夫都有继承权吗?

其他 2014-12-18 09: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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