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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李姓朋友,在五年前将一个夫妻合伙的私营企业百分之五十五股份,以5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一个张姓的朋友,留了百分之四十五的股份,并在转让协议上注明该转让费不含税,李姓朋友收取转让费后,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两人开始合伙经营至今,后因李、张两人闹矛盾,张姓朋友欲以偷税罪将李姓朋友向公安经侦部门举报,请问,李姓朋友会被立案查处吗?如果立案查处结果会怎么样?按转让协议张姓朋友是否也要交税?

公司税务 2014-12-17 19:2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转让股权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转让时未申报缴纳,不一定构成偷税,要看具体情况。但先主动补税为好。 2.受让人(张)应当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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