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母亲在2008年被一辆中巴交通车从车上摔下来,导致胸椎压缩性骨折,当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对方负全部的责任,经市新市区法院判决的赔付,我方胜诉,对方不服继续起诉,经中级法院判决,也是我方胜诉,然而两年了,法院迟迟不给予解决,每次去法院找执行厅的人,费用交了不少,可他们推三阻四的,说让我们自己去执行,据说是对方给法院执行庭的人给了好处了,所以迟迟不给予我们解决。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3-07-07 14:2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第二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执行不花钱啊,你交的什么钱?如果执行法官执行不力你可以要求提级执行
  • 积极提供执行线索
  • 现申请执行是不交费的,如果新市区法院迟迟不执行,可以申请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或移送其他法院执行此案,你可以当面咨询律师
  • 如果执行法官执行不力你可以要求提级执行。需要律师协助可以来电联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乌鲁木齐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