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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妹16岁 即15周岁 现在还未放暑假 她明天就要去海安人民中路上的特步专卖店打工 她现在不好好学习了 我想帮帮她 不让她去打工 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知道义务教育法第二章 第十四条规定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其他 2010-07-02 19: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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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八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   (二)非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   (三)出版未经依法审定的教科书的。
  • 属于童工,如单位雇佣是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八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   (二)非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   (三)出版未经依法审定的教科书的。
  • 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八条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的;   (二)非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   (三)出版未经依法审定的教科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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