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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地产公司门店工作.职位业务员.劳动合同 2009年-2011年加的是小城镇医保 6月26日中午,由于门店内是无午餐提供,领导就问谁出去买大家的午餐,一位同事(简称B)说他去,由于我也有点客户需要的发票要送并且很近顺路,我说一起去买吧。B问另一同事借了助动车(有牌照),由B驾驶,我坐在后坐。 首先到达客户这里,但是客户不在。所以就去往买午餐地点开去,在离开单位2个红绿灯处,B不知道是何原因,在非机动车道上,撞上了与机动车道隔离的隔离栏杆(当时不是下雨天,路面干燥,无任何车辆经过或者撞击我们。) 我们两人都摔了我人飞撞了出去,路人拨打了120, 我回过神,腿上血流的一地。我赶紧打电话到单位,领导和另三位同事很快都到达了事故现场,来了两部 120车把我们送到了医院 ,检查下来,B是腿上皮肤擦伤,脸上擦伤,无任何骨折,当天回家了。 我现在是右小腿胫骨骨折,在医院中等待切开复位装钢板手术.。。脸上下巴三针。脸上骨头没事 公司来人说这不属于工伤,不给与赔偿,B和他的家人,态度很好,但也没有赔偿的意思。 1,我这样情况算工伤吗!

其他 2010-07-01 12: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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