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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请问员工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公司不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嘛?还有公司对员工急辞扣当月工资百分之五十合理么?

其他 2014-12-18 15: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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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辞职,到期不需要经过单位同意。员工急辞没有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给全额工资。
  • 你好,公司违反了劳动法。公司业务利于克扣员工工资。
  • 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到期就可以离职。公司并无权因员工未履行通知义务克扣其工资,但是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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