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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情况有点复杂,我和我老公结婚快十年了,感情还算可以,生活也将就,也有一对可爱的儿女,就在两年前,小三的出现,我的婚姻,生活就变了,当初是我要求离婚,他不同意,他说他会改,我也就相信了,差不多就半年那样,又说小三怀孕了,他提出要离婚,叫我救他,我也就离了,他说事情处理完给我复婚,我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离婚时什么也没有,房子是他父母盖的,存款,贷款没有,我就只有一个女扶养权归我,就这么草率的离了,当我们刚刚办完她的孩子打了,离婚后几个月他们要怀小孩了现在已经生了几个月,他还在挽留我,我给他说要给我实际点的,他说他什么也没有,现在还给那个小孩买奶粉也就是一千多吧,给家里两学费和其它开支,差不多就千把块吧!他说叫上我回去同他父母商量协议把房子写在两个孩子名下,儿子监护人变更成我,这样对我来说对我的婚姻,家庭,生活有保障吗?我对那房子有什么权利吗?为了给小孩上户口他们有可能还会结婚,他们结婚对我有什么损失?他们结婚户口迁了来了,我的户口有怎么办呢?我的户口从我娘家迁来时那里的宅基地都是下了的,如果在这里把我户口分开我能分到宅基地吗?

消费者维权 2014-12-23 10: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以上情况,建议双方沟通处理,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子女抚养费,子女抚养费标准如下,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你好,建议协商沟通处理
  • 建议沟通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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