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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结婚3年,生下了一男孩,现2岁,婚后感情不和,性格相差甚远,他曾用暴力打过我两次,在家也从不带小孩,近几个月来他以赌博为事业,并且夜不归宿,为这事我劝过他无数次,可他屡教不改,感情已经破裂,现在要离婚,他要求分房子给他,我作为女方,男方入赘到我家,房子是婚前父母建造的,登记在父母名下,我和他一起工作,工资也在一块,不多,但现在要离婚,他因为分得的财产很少不愿意离,我要求孩子归我带,不要他给抚养费,他也不愿意,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2-19 06:03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向法院起诉离婚,详情可与本律师联系.
  • 双方可以就子女的抚养问题和财产的分配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一致的,由法院判决。《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双方对于离婚都没有过错的话,财产一般都是一人一半,不带孩子的一方要给带孩子的一方按月或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己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如果协议不成,法院判决要考虑谁带孩子应当分到房子,折钱给另一方。
  • 《婚姻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造成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原则上是共同共有,但书面协议分别所有的除外。
  • 起诉离婚
  • 起诉离婚
  • 房子不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他无权分配。你有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优势,他必须承担抚养费。不要一次性让步太大,否则反而很难缠。
  • 房产如果是你父母的你们无权分配,你们只能处置你们婚后的共同财产,建议诉讼离婚,如果你能够证明他有家庭暴力或者赌博等行为可要求他赔偿你。
  • 协议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 只有起诉离婚。
  • 向法院起诉离婚
  • 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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