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工作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分别属于两个地级市,同一个省。在原工作单位,工作了两年多,原单位一直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现在,单位不出具辞退书,而是主动找到职工,说是准备撤销其所在部门,让员工主动填写离职申请。请问律师,如果属于个人主动辞职的话,还能否要求单位双倍支付工资及支付社会保险?要维权的话,是向劳动监察大队申请仲裁,还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另外,从管辖权来说,是只能由单位所在地的管辖机关受理,还是也可以向本人家乡所在地的管理机关申请仲裁或者起诉呢?如果想聘请律师代为诉讼的话,请问手续费什么标准?本人保留的证据充分。多谢!

其他 2014-12-25 20:0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开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