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案件1、婚后夫妻共同签署了一条借条,借条注明每个月最低归还2000元,属夫妻共同债务,款项用于摆酒、产检、生孩子等所用。女方父母用土地所有权证明复印件抵押,但并无到房管局公证,此土地所有权证明是盖楼时村委手写无房管局盖章实际无法律意义。 问题1、这是否视为有效担保? 案件2、男方每月准时归还2000元,女方由于怀胎和带孩子找不到工作一分钱未还,女方父母未经男方在场无写债务转让借条的情况下,分几次偿还了部分债务,现债务已清。 问题2、这是否属于有法律效力的债务转移?

其他 2010-07-06 00:1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