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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去年五月一号结婚的,办了酒席,但是没有领证。当时结婚时男方拿过来8万的彩礼钱,我用这笔钱买了家电什么的东西过去,也差不多是8万,现在我们感情破裂要分手,请问这笔彩礼我要不要返还,我买过去的嫁妆又怎么算。

离婚 2010-07-06 17:4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我国婚姻法规定:一般彩礼不予返还,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彩礼应予返还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你的情形属于第一种,应予返还。 至于你买的嫁妆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 彩礼如已用于共同生活,不必返还,嫁妆你可以要求返还,可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并分割共同财产。
  • 你好!你的情况是彩礼返还,嫁妆归你
  • 彩礼返还,嫁妆属于共同财产。
  • 你好,你们的关系属同居关系,任何一方有权向法院提出解除同居,同居期间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如有不清楚可与我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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