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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4年买了一单位福利房,两人协商7.5万元成交,当时无产权,两人订了一份书面合同,卖方承诺为卖方办理过户手续。到了2008年卖方拿到产权房价涨到30万,我要求卖方为我过户,他们迟迟不办,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1-09-05 20:5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卖方应该为你办理过户手续,而且应该按照签订合同的内容履行约定。你需要委托律师及时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你好,法律很注重证据和细节,有时事实清楚,可是证据不足,不利于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同样的,一个小小的细节也能影响我们的合法权益。为了保护你的隐私及合法权益,建议你来电咨询或在律师主页详细留言,我会尽快答复你。
  • 起诉要求履行合同,办理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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