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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工作16年,因所管理的业务额按指标完成,获得直接上级的认可,但未获得隔层上级认可,不再安排相应管理岗位,但与公司签订的是管理岗位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这样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是否要赔偿,赔偿多少?

其他 2020-01-31 22:3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 公司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赔偿?
    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 一般来说,若是因为用工方的原因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需要征求劳动者的意见。在劳动者同意的情形下,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并依据协议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在劳动者不同意协商解除,而用工方又因自身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原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没有通知的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当然也需要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 协商解除才有按工龄得经补
  • 你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如果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即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如需帮助,请直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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