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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当地一家鞋厂务工,薪资是保底的但分两个标准,一个月内从周到周五上满10小时,周六九小时的薪酬是1800/月,(周日休息)不满就1600/月。由于劳动定额过高,我们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厂方就让我们们无尝的从4:30加班到7:30,有时还会更晚,这样我们就从早晨7:20上到晚上7:30以后才能休息。(中午有1个小时的吃饭休息时间)。我想问厂方这样做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们要如何维护我们的权利和利益。谢谢

其他 2015-01-05 12:2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工厂这样做是肯定违法的。一周的劳动时间不能超过44小时。一天的加班时间不能超过3小时,一个月的加班时间不能超过36小时。而你们工厂的加班已经大大超过了法律的规定。你们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停止这种无休止的加班,支付已经加班的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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