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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建筑方认识是由人介绍的,签合同时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条款与当地行情不符,当地是盖好基础付10%,还要给我们一些保证金,而我们刚签合同就给了25%定金,也没有保证金,介绍人当地的帮办人员。 我方未按合同说主体好后再付200万,只付了135万,停工差不多有三个月(未有书面通知,已告诉他们找到买主就转让了),现在已经转让了。 建筑方现在要的钱很多,其实有很多未做完的工程,他说是我们违约了,他可以继续做,让我门把钱给他

争议解决 2010-07-09 12: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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