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发现老公经常出去鬼混,现在手头上有证据,准备提出离婚。07年我以自己的名字按揭买了一台汽车,首期5万是我付的,然后他进行每月还贷。我们在08年8月结婚,他的还贷从买车的第一个月开始直到现在。请问如果离婚的话,这汽车属于我的婚前财产吗?应该怎样进行分割?另外,他在婚姻上有过错,如果上诉法院的话,能否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一般赔偿金额有多少?

诉讼 2010-07-13 13: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汽车属于你婚前财产,如果他能证明婚后有还贷的话,还贷金额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对方有过错,在财产分配时你可以多分,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 你好,双方争议的汽车所有权应属女方所有,女方同时应给付男方婚后还款的一半。至于损害赔偿方面,基于男方具有法定过错,离婚时女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具体数额由法院判定。有需要欢迎联系本人。
  • 汽车并不是你的个人财产,虽然是在你名下并且是婚前财产。因为你丈夫每月还贷。即汽车的所有权属于你所有没有异议,但是你丈夫还贷的部分有一半你是要承担的。 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但并非精神损害赔偿。
  • 汽车是你婚前个人财产,你如果能证明他的过错,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具体数目由法院酌定。欢迎来电详细询问。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佛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