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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妈去年去世了,留下两套房子,一套是我妈的名字,一套是我妈和我爸的名字。现在爸爸要结婚了。后妈有没有分配房产的权利?有什么办法可以否定她的这个权利?如果多年后父亲不在了,后妈有继承权吗?

继承 2020-10-07 03: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
    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 法律规定只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形成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指其他情形。
  • 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由此可知,继子女是有继承权的,但前提是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抚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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