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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的大儿子不照顾老人,却要分老人的财产。老人不甘心,想给小儿子立遗嘱。遗嘱如何有效

继承 2020-10-08 05: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如父母不抚养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不赡养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配偶不履行扶养对方的义务等。
    遗弃以不作为的形式出现,该为而不为,致使被遗弃人的权益受到侵害。
  • 符合遗嘱生效的条件就是有效的,遗嘱可采用如下几种方式:公证遗嘱。即经过公证机关证明过的遗嘱。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最为常见。代书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录音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录音做成的遗嘱。
  • 首先,申请人须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其次,公证机关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
    如果立遗嘱人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则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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