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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判决没有离婚,第二次起诉对象还不同意,这种情况能离婚吗?

离婚 2020-10-17 1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离婚必须到庭。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 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能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经调解无效的,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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