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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他人同意在公共场合偷拍,用照片对背部拍摄者发生不利事件,损害名誉,请告诉我偷拍者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

综合法律 2021-04-18 04: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偷拍的照片不能作为合法证据使用   按照字面的意思理解,偷拍本身带有侵犯性,违背我国法律的侵犯个人隐私权规定。我国保护个人隐私权不受侵害,所以,通过偷拍的手段取得的证据一般是难以做为合法证据使用的。   
    二、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以及司法实践的认定,目前,明确了以下不能作为合法证据使用的情形:   
    1.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的依据。   
    2.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根据。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三、对于隐私权,我国法律明确禁止侵犯:   
    1.《宪法》第38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第39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2.《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虽然这一条没有明确提出隐私权的字样,但其保护的实质内容是公民的个人秘密和私生活状况
  • 新闻报道侵害他人名誉权,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包括财产损失和非财产损失,侵权行为人应承担的相应责任方式,也包括损害赔偿和非财产性责任方式。其中非财产性的责任方式主要有停止损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这几种
  • 侵犯名誉权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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