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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跟挪用资金的区别

刑事辩护 2021-06-03 09: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资金罪,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 区分问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
  • 如果职务侵占同时具备以下构成要件,则应认定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1、客体要件: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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