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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地是否有管辖权

离婚 2021-06-28 10: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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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管辖权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离婚案件婚姻缔结地是否有管辖权,需要看离婚案件婚姻缔结地是不是被告住所地,如果是婚姻缔结地的人民法院就有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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