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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带来的工人在我的施工现场发生了事故,小腿骨折了,现在在医院治疗,负责人不是我们,我应该负什么责任?连带赔偿责任?这个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1-08-13 12: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法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未经你同意擅自开车携家人出玩,不应该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申请再审吧

  • 1、医疗事故的刑事责任;
    2、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根据事故等级、情节和病员的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3、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对造成医疗技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医疗单位应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 具体需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并核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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